城乡规划是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统称;对一定时期内城乡社会和经济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一、“城乡规划”的出处
《在中国市长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制定好城市规划,要按照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统筹兼顾,综合布局。要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进行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遗产等一系列关系。通过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工作,促进城市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是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根本任务、促进土地科学使用为基础、促进人居环境根本改善为目的,涵盖城乡居民点的空间布局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所称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二、“城乡规划”的分类
按行政层级分为国家级规划、省(区、市)级规划、市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类别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按所覆盖时间的长短分为长期规划和短期规划。
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其他规划要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
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是编制区域内省(区、市)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依据。
国家总体规划、省(区、市)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5年,可以展望到10年以上。市县级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规划期可根据需要确定。
三、“城乡规划”的工作原则
城乡规划编制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一定时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依法编制规划文件,以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功能布局,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一般工作原则包括:
1、城乡规划要为社会、经济、文化综合发展服务
当前我国正处在加速城市化的时期,即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各种社会、经济矛盾凸显,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城乡规划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方式之一。城乡规划、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综合发展,不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实施城乡规划与城乡综合发展是相辅相成、互为依据的。没有城乡的不断发展就不可能为实施城乡规划提供物质基础。在编制城乡规划时是否有利于区域综合发展、长远发展,应当成为我们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也是检验城乡规划工作的根本标准。
2、城乡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从实际出发就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城市的市情出发。近年来,虽然我国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国民生产总值排名在世界上不断上升,但人口多、底子薄的情况并未得到根本改变,仍属于发展中国家,这就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一切城乡规划的编制,包括规划中指标选用、建设标准的确定、分期建设目标的拟定,都必须从这个基本国情出发,符合国情是城乡规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我国幅员辽阔,城市众多,各地自然、区域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差别很大,城乡规划不能简单地采用统一的模式,必须针对市情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
从根本上讲,城乡规划的目的是用最少的资金投入取得城市建设合理化的最大成果,对于国外的先进经验和优秀的规划设计范例,也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吸收其精髓实质,而不是盲目追求它的标准和形式。在各地的规划建设中,脱离实际、盲目攀比、贪大求洋的情况屡屡出现,《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中对这些现象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要把坚持实用、经济的原则和美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力争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3、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
我国人口多,土地资源不足,合理使用土地、节约用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我国的长远利益所在。城乡规划必须树立贯彻中央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对于每项城市用地必须认真核算,在服从城市功能上的合理性、建设运行上的经济性前提下,各项发展用地的选定,要尽量使用荒地、劣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要从水资源供给能力为基本出发点,考虑产业发展和建设规模,落实各项节水措施。要大力促进城市综合节能,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完善城市供热体制,重点推进节能降耗。
4、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建设人居环境的要求,构建环境友好型城市
现代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城市的人居环境的建设水平。在特定意义上讲,城乡规划是城市的环境规划,城市建设是为市民的工作、生活创造良好环境的建设。城市的发展,尤其是工业项目,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是有一定的影响。但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建设的关系,决不是对立的、不可调和的。城市的合理功能布局是保护城市环境的基础,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各项特定的环境要求,都可以通过适当的规划方法和环境门槛的提高,把建设开发和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力求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5、城乡规划应当贯彻城乡统筹、建设和谐社会的原则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在城乡规划工作中,关键要坚持"五个统筹",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地持续发展。城市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和时代文明的集中体现。城乡规划不仅要考虑城市设施的逐步现代化,同时要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深入研究日益增长的城市居民各种层面的利益需求和矛盾关系,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条件。要建设和谐社会,还必须处理好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在编制城乡规划中,必须注意保护当地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科学艺术价值的文化古迹,把开发和保护、继承和发扬结合起来。少数民族地区的城乡规划应当适应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需要,并努力创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城市风貌。
四、“城乡规划”中县城的重要性
县城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县城治理是基层治理的核心部分,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接点”。
作为提升“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效能的关键载体,县城居于“国家—社会”“城市—乡村”的“接点”位置,而在历史发展、现实推进和制度变迁过程中,县城治理可被视为国家治理的战略“接点”和政策“接点”。
《“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要求“将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并着重强调“县域统筹”和“整县推进”。《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进城镇化建设,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增强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县城已成为“以城带乡”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接点”。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须持续提升县城发展质量,切实增强县城“以城带乡”关键“接点”作用。
深化县城“经济接点”功能。县城地处城尾乡头,是城乡协调发展和农业产业升级天然“接点”。
一是发展县城特色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县城两端分别连接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消费市场,有利于城乡要素跨界配置,是推动农业农村“接二连三”的最佳区域,还应强化乡村产业布局县域统筹,通过培育本地特色产业、承接外部产业转移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在县城重点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乡村旅游服务业,梯次推进县乡村联动发展,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和城乡要素循环通畅。
二是加快县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农业全面升级。从城乡互动关系看,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须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进城农民更好融入城市。当前,县城在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创业的同时,也以相对低的生活成本和落户门槛吸引越来越多的返乡农民工定居置业,成为接续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空间。对此,需要及时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一方面,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以及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另一方面,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同时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在促进农民就地城镇化过程中,稳步提升农业规模效益和综合效益。
细化县城“人才接点”功能。城镇化进程进入新阶段,县城正成为县域人才流动主要“接点”。
为此,一是以县城为载体促进城乡人才双向流动。一方面,随着逐渐成为返乡农民工主要定居地,县城应提供精细化有温度的公共服务,确保新落户人口、农民工等非户籍常住人口和县城居民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着力做好新生代农民工、灵活就业农民工社会保障,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和转学政策等惠民工程,同时持续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让县城汇聚留住各类人才。另一方面,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推动县城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尊重进城农民以“城乡两栖”“半工半耕”方式返乡创业,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
二是以县城为载体提升城乡人才培养质量。一方面,推动建立“以城带乡”义务教育发展机制,通过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等方式,促进县城优质学校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形成城乡教育联合体。另一方面,鼓励支持县城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依托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建强县城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建立短期培训、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贯通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促进农民终身学习。
活化县城“文化接点”功能。县城是城乡文化交融的重要“接点”,需要激活县城各类文化资源,更好推进乡村文化振兴。
一方面,县城建设需要传承延续历史文脉,弘扬优秀传统乡土文化。也就是说,不仅需要统筹保护运用县城历史肌理、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推动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还要注重把乡土风情融入县城标志性建筑和特色街区设计建设,深入挖掘、有效外化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同时,利用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更好发挥以物化人、以景感人功能,有力增强城乡居民文化自信。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对于农村精神文化活动缺乏等问题,应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探索统筹推动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的具体方式,支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体育馆等开展惠民下乡特色活动,推动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同时,注重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开展文化结对帮扶,凝聚合力不断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尤其是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
强化县城“生态接点”功能。县城和乡村山水相连、生态相依,是县城生态安全的支撑“接点”。
首先,推动县城绿色可持续发展。一方面,依托县城产业集聚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平台,引导县域产业集聚发展。另一方面,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推进产业园区废水废气废渣循环化资源化治理改造,从源头防止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在建设“绿色发展、生态宜居”县城的同时,切实保护乡村生态环境。
其次,有序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的县城,须聚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逐步有序承接生态地区超载人口转移,发展适宜产业和清洁能源,有效保护城乡生态安全。再次,建设“以城带乡”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统筹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和模式,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设施管护运行机制。
优化县城“治理接点”功能。县城是基层治理重要场域,起着承上启下、沟通条块相连的重要“接点”作用,也是推进基层治理带动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
一是发挥县城治理效能辐射功能。对于县域城镇化过程中,一些地方存在的重项目建设、轻治理等问题,须切实提高县城街道社区治理服务水平,不断健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积极做好县城农业转移人口集中社区和城郊农村社区的帮扶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社区康复等服务工作,进而辐射带动乡村治理效能提升。
二是完善县乡村联动改进乡村治理长效机制。一方面,严格依法设定县级对乡镇赋权赋能范围,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健全乡镇和县级部门联动机制,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健全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另一方面,选优配强乡镇、村领导班子,持续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注重从县城社会治理一线优秀干部中选拔第一书记,吸引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致富能手、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不断总结推广以城带乡改进乡村治理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五、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点汇总
(一)城市更新
现代意义上的城市更新一词大多数情况下是指针对由于工业革命和人口集中而引起的“城市病”的一种有组织、有计划的城市环境改善活动。其中这些城市病包括:交通拥挤、住宅紧张、经济衰退、社会骚乱、以及失业、贫困、各种犯罪等等。由于各个国家的社会经济背景不同,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其城市衰退的类型、症状及程度亦有所不同,相应地,各国城市更新的途径亦有着各自的特色。
城市更新的方式可分为重建或再开发、整建及保护维修三种。重建或再开发,是将城市土地上的建筑予以拆除,并对土地进行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新的合理使用。整建,是对建筑物的全部或一部分予以改造或更新设施,使其能够继续使用。保留或维护,是对仍适合于继续使用的建筑,通过修缮活动,使其继续保持或改善现有的使用状况。
(二)社区规划
社区是一个社会学范畴的概念。英国学者梅因(1871年)在《东西方村落社区》一书中首先使用了“community”一词。较为有影响的理解则是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1887年)在《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一书中的论述——社区是基于亲族血缘关系而结成的社会联合。在具体的概念解释方面,来自不同背景的学者有着不同的解释。但可以认为“社区一次在社会学上的主要用法是指空间领域的社会组织单位。其次是指一定地域具有心理凝聚力或感情归属的人群的集合”。
城市居住社区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1)高密度的异质生活单元,社区首先是城市的社会生活单元,大多数社区成员的基本生活活动是在其所在的社区进行的。他们以家庭为单位消费各种生活资料,解决基本社会生活需求,以此建立起多种社会人际关系,通过社区的媒介共同解决物质和精神生活中的各类问题;(2)多元的社会关系及文化,异质性与人口的流动性使居民逐渐对所处的社会环境产生较为宽容的态度,这种求同存异的都市心态使新事物得以在城市产生并发展,同时又促使新事物层出不穷,为城市提供多元化生活方式的支持;(3)复杂的社会组织结构,为适应多元化的功能,城市社区的社团组织在规模、数量及内部结构上都较复杂,并且呈专门化、层次化等特征。
(三)生态城市和低碳城市
为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低碳经济、低碳城市的研究和实践逐渐成为当今世界的热门话题。城市是碳减排的关键,而城市规划作为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必然担负着建设低碳城市的重要角色。引导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应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严格的保护环境措施是实现低碳城市的重要策略。
(1)低碳城市目标下的区域规划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 人口加速向城市转移, 城市向周边区域蔓延, 内部功能转变, 人口外迁和工业园区建设,使得城市的生活就业活动范围扩大,城镇间联系密切, 伴随日益增长的交通出行需求。在中国更合理的都市区发展模式应是结合有轨道或区域公共交通导向的走廊式发展模式, 通过空间整合与控制小汽车的使用, 从而达到节约能源的目标。区域规划要强调区域公交网络与区域空间布局模式相适应, 如果采取公交走廊模式而区域空间布局仍是基于格网状道路网的散布方式,则很有可能将使结果向有利于机动车出行的方向倾斜。区域空间结构的调整应当配合就业居住的规划才能共同实现“ 低碳”的城市发展目标。利用高效的公交系统将各城镇有效地连接在一起形成区域平衡。
(2)总体规划下的低碳城市空间结构
以绿楔间隔的公共交通走廓型的城市空间扩张方式, 将新的开发集中于公共交通枢纽, 有利于公共交通, 同时要注意改善城市的形象和控制小汽车的发展。实现有控制的紧凑型疏解, 实现低碳城市的目标。低碳生态型城市的空间结构的形成需要有绿色交通体系的支撑。城市建设要首先有利于步行和自行车的使用。低碳城市的土地使用规划的三个原则:以短路径出行为目标的土地混合使用;适合行人与自行车使用的地块尺度;以公共交通可达性水平来确定开发强度。
(四)城市设计
整体来看我国的城市规划法定体系更多的是横向分层的综合性规划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是在宏观、中观、微观层面的横向综合协调统筹的规划。而城市设计更多的是纵向的系统全过程的参与。在城市规划体系强调的是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手段与过程。许多城市在进行城市总体规划的过程中经常采用总体城市设计专题的形式进行相应的研究, 也有许多城市明确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阶段性操作方式。但无论怎样操作, 有一点十分清晰明确即横向综合的法定规划有明确的范围尺度和阶段划分,纵向系统的城市设计难以明确划分层次和阶段, 体现为一以贯之的特点。在这一过程中, 设计的总体目标和核心意图需要一再坚持, 信息的传递与转译需要灵活的技术手段与工作技巧城市规划的落实有时也需要城市设计这一纵向系统的全面补充、衔接与落实。
城市设计为了做到在纵向上与城市规划体系相衔接,可以分为:总体城市设计、区段城市设计、地块城市设计和专项城市设计。
总体城市设计是针对城市集中建设区及周边必要区域编制的城市设计,在这一阶段应明确体现城市特色的风貌定位、构建符合自然山水特征与发展要求的空间结构、塑造满足体验与观赏需求的景观体系、组织适应市民活动与城市形态的公共空间,提出针对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的分区引导。区段城市设计是针对城市集中建设区内局部地区、街区、地段编制的城市设计,这一层次的城市设计需要提出城市设计方案,明确区段空间形态、景观风貌、环境品质等的控制和引导要求。控制性要求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报送审批的重要条件。控制性要求应纳入建设用地出让的规划条件。地块城市设计是针对城市区段内特定地块编制的城市设计,需要制定详细的城市设计方案,明确特定地块的建筑形体、园林景观、市政工程的设计控制要求。专项城市设计是针对特定范围内的特定问题、要素或系统编制的城市设计,针对区域范围编制的专项城市设计应提出明确的景观风貌框架等内容,针对城市特定问题、要素或系统编制的专项城市设计应制定相应的控制方案,并对建设实施提出管控要求。
(五)高铁周边城市(高铁新城)
近年来,很多有高铁站经过的城市纷纷建设新区或新城,其有利也有弊,需要辩证的看待。
利:
1)有利于促进城市郊区化进程
2) 缓解大城市单中心的压力,有助于吸引人口向近郊转移。
3)有利于适度分散中心城区过于集中的功能
4)有助于形成围绕区域乃至全国性的高铁干线形成高密度开发的城市网络
5)有利于加大城市间的交流与便利程度
6)有利于减少城市的交通成本与社会成本
弊:
1)片面追求绩效进行新城建设,没有结合实际需求,导致新城或新区成为“鬼城”
2)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使用效率低下
3)功能单一,居住较多,就业岗位的稀少,导致通勤距离增加,通勤成本加大,中心城区压力没有缓解
规划需注意的要点:
1)合理性分析:根据城市发展目标与发展规划定位,分析在高铁站建新区或者新城的必要性,避免盲目追求绩效不负责任的效仿随大流
2)功能定位:在规划高铁新城或新区时,需要先对该新城的功能定位进行明确,确定新区的核心职能,支柱产业的引导与确定。
3)规模:根据中心城区现状特点,分析规划新城需要分散或吸引的人口规模及人口结构、特征,确定新城发展的规模定位
4)产城融合:新城发展需要规划设置足够的就业与居住,减少长距离通勤,缓解中心城区潮汐交通压力
5)基础设施:统筹规划新城与老城的基础设施,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同时适度超前发展,避免重复建设
6)融资、政策:考虑吸引人口迁入的政策与开发融资方式
(六)大数据与城市空间
近年来,“大数据”越来越火,在各个行业的应用越来越丰富,医疗、交通、经济、地理学等行业已经有很多的应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多。
大数据的特点:
大数据的5V特点(IBM提出):Volume(大量)、Velocity(高速)、Variety(多样)、Value(价值)Veracity(真实性)
大数据与传统数据的区别:
1)来源不同:城市规划中大数据应用主要来源于移动定位数据,如GPS、LBS设备。手机信令数据、社交网络数据、功能网页抓取数据等。传统数据主要来源于问卷调查、统计年鉴、经济普查等。
2)分析方法不同:传统分析研究质性分析与定量统计分析结合。大数据分析通过对数据可视化,结合相关软件与技术对城市进行分析,也需要与传统方法的结合。
3)数据精度不同:传统数据来源单一,更新速度慢。大数据更新速度快,实时更新,来源广泛,可进行单体研究
大数据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
1)时空行为分析:与城市地理学关系密切,对城市的使用空间行为分析,通过动态分析城市的变化与状态,分析并解决城市问题
2)城市功能研究:土地使用方面
3)城市空间结构分析
4)城市交通规划:如公交、地铁刷卡数据、出租车gps定位数据对城市交通状况的可视化及动态监测与反馈,为解决城市交通问题提供思路
辩证看待大数据:
1)利:通过数据分析,定量的分析与规划定性的分析相结合,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与质量;通过大数据的可视化分析,更方便的实时的反应城市各方面的发展现状,对规划动态监测起指导作用;大数据可分析一些城市发展中潜在的问题。
2)弊:数据精度问题、研究方法问题、数据处理问题、隐私保护问题、数据获取问题
当前大数据发展的思考:
1)数据分享平台的建立:利益相关主体的协调
2)规划师提高自身数据处理能力与技能
3)跨行业的交流与合作
(七)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历史街区保护的关系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保护条例从多方面规定了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例如,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负责历史建筑的维护和修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从保护资金中对历史建筑的维护和修缮给予补助。历史建筑有损毁危险,所有权人不具备维护和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保护等等。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当中,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密切相关。保存完好、集中成片的历史建筑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对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历史文化街区保留一定比例的真实历史遗存、承载真实的历史信息、保存比较完整的历史风貌、反映某时期某地方或者某民族的鲜明特色的物质载体。在城市的发展进程中,历史建筑保护和历史街区保护的意义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历史建筑最大的特征在于其中的绝大部分仍然具有使用价值。在观赏价值之外,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必须结合城市发展的具体状况,处理复杂的实际情况,对历史建筑进行科学合理的维护和更新,使其继续在城市发展、城市文化、社区生活等方面继续发挥积极的作用。历史文化街区除了保留丰富的历史遗存之外,对于城市文化和市民生活的传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具有活力的城市社区。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除了对原有历史文化遗存的保存和利用之外,还要重视对城市历史文化脉络、社区生活环境等人文因素的保护和传承。
(八)乡村规划
城镇化是人口和经济要素向城市集聚、发展效率不断提高的过程,但乡村地区恰恰是这一进程的反面。基于乡村视角,探讨国家现代化路径将是中国城镇化理论创新的关键性问题,对这一问题认识不清,就会造成城镇化政策制定的偏差和地方实践的误区。国际经验表明,乡村社会是城镇化的稳定器,农村地区一旦失去稳定,就是城镇化矛盾激化的时期。乡村地区是传承地域文化最重要的载体,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
城镇化并不能简单地认为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而是社会共同选择的结果。社会发展的进步体现在不能把乡村命运完全交给市场来选择,城乡协同发展不是抹杀城乡差异,而在于缩小城乡差距。保护农村地区稳定和发展活力既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也是政府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责任,是城镇化的生命力所在。
城镇化只是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的一种路径或手段,而非根本目的,认为城镇化就是发展城镇或城市具有局限性。城镇化的最终任务是要实现国家的现代化,不仅在于要发展现代化的城市或城镇,还要实现农村现代化。城乡共同构成社会转型的整体,如果只有城市或城镇的现代化,而没有乡村的现代化,都将是失败的,未来的城镇化战略需要建立在新型的城乡关系基础上。
现行的村庄改造多以:征地动迁、集中归并、村庄改造三种方式。
城乡居民点规划:布点、配套设施、产业发展等几个方面。
推进乡村现代化,一方面需要繁荣城乡经济,扩大城市就业,减少农业人口和农村人口;另一方面,以农业产业化为基础激发乡村经济活力,同时促进乡村地区公共服务、环境基础设施和治理模式的现代化。农村地区分散的空间分布形态与城镇地区和按照规模化提高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的配置方式存在矛盾,也是实现乡村现代化的一个难点。
分散是乡村地区的基本特征,土地产权、治理模式、生产生活组织方式都与城镇存在明显差异,乡村面对的是萎缩而引发的社会问题、更新问题,这些方面决定了乡村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前提和基本原理不同,许多以集中为前提的城镇规划标准不能直接套用,需要建立与乡村地区发展特点相适应的技术方法体系。比较突出的矛盾是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置如何适应乡村地区现代化发展的需求。一方面,乡村地区之间差异性大,符合实际、因地制宜是乡村规划的基本原则。这也带来规划类型的多样性,既可以是建设规划、整治规划,也有综合性的规划,规划内容差异性大。另一方面,村民是规划实施主体,尊重村民意愿是乡村规划的基本要求。针对乡村地区差异性,符合实际、因地制宜是乡村发展和乡村规划的基本原则,许多基本问题需要在实践中结合实际寻找答案。
乡村规划中一些重点问题的研究,例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优化方法、乡村地区历史环境保护、乡村地区基础设施配置方法与技术研究等。
总而言之,城乡规划这条路可能还有很长,也有不断出现的问题需要解决。2018年自然资源部组建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并致力于解决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多规”不合一等方面的问题,规划在全域国土空间治理和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所以金泽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希望有机会能够源源不断为国家城乡规划这份事业添砖加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也许这份力量有些许微弱,但我们相信涓涓细流汇成海,点点纤尘积就山,相信有了我们所有人的努力,有了城乡规划的正确路径,终会看到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